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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三批)(3人)

发布:2025/5/21 10:04:48 被浏览:81次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教师3人(小学教师岗位3人)。详见附件1:《大连市西岗区2025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第三批)》。
  二、招聘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北院(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三、招聘对象
  面向各院校招聘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及择业期(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2025年毕业的本科生);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11: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辽宁师范大学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为:
  (1)《大连市西岗区2025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单页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按照取得证书的时间顺序提供材料);
  4.相关要求:
  (1)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简历、在校奖惩、问答表现等情况,结合报考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竞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评价分数从高至低确定。综合评价分数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的除外。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招聘条件进行复审。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的第二天算起)。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录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八、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11-83689327
  咨询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6日(工作日)
  9:00-11:00、13:00-16:00  

  信息来源:https://master.lnnu.edu.cn/info/1039/5693.htm

时间:2025/5/21 10:04:48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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