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永川区区外选调教师公告(42人)
发布:2025/5/20 9:29:07 被浏览:115次
为大力实施“逐浪奔永”人才集聚工程,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强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经研究,现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2名,其中A类学校17名,B类学校25名。具体选调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1.A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下同)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下同);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2.B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3)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教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获奖计算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选调岗位管理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无人报考的岗位指标,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附件2)。考入后按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5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1号楼三楼313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首次入编聘用文件、获奖证书、《永川区2025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如本人因工作等其他原因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
(四)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审合格者,通知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本次选调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按照与选调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七、体检、选岗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调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获奖,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考察由区教委会同拟调单位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师德师风、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拟选调单位等。
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永川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龙老师,023-49872524
信息来源:https://www.cqyc.gov.cn/zwgk_204/zfxxgk/zfxxgkml/qtfdzdgknr/qtzlp/202505/t20250516_14627141.html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2名,其中A类学校17名,B类学校25名。具体选调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1.A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下同)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层次)需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下同);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2.B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3)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教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获奖计算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选调岗位管理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无人报考的岗位指标,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附件2)。考入后按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5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1号楼三楼313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首次入编聘用文件、获奖证书、《永川区2025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如本人因工作等其他原因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
(四)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审合格者,通知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本次选调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按照与选调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七、体检、选岗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调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获奖,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考察由区教委会同拟调单位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师德师风、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拟选调单位等。
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永川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龙老师,023-49872524
信息来源:https://www.cqyc.gov.cn/zwgk_204/zfxxgk/zfxxgkml/qtfdzdgknr/qtzlp/202505/t20250516_14627141.html
时间:2025/5/20 9: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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